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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庭暴力,不是一次两次,感情不和,女方想要孩子,且孩子一直都是由女方和女方的家人抚养的,男方不同意,怎样才可以离婚,

离婚 2017-10-09 17: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男方有家庭暴力,你收集充分证据,可以通过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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