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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未满18周岁,就结婚生育了,并未登记,现在两个孩子,一个在我父母户口下,一个在男方父母户口下,现在我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感情可言,想离婚,而又不想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做

离婚 2017-10-10 07: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力和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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