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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买下产权的公房承租人爷爷户主爸爸,我和妈妈户口在里面,如果没有买下产权以后爷爷过世其他子女有没有权利来分割房产

其他 2019-11-18 10:1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公租房的租赁权在原则上是可以在家庭内部更换的。但是毕竟产权属于国家,产权是不能继承的。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电话我或者微信我(微信与电话同号),我给你分析一下。不要在这里追问,我一般不看的。
  • 如果没有买下产权,那么公租房是不可以继承分割的。
    【追问】那如果承租人过世 之后买下产权的话呢
  • 没有产权,就不是遗产,不能分割。
  • 对于离婚共有房屋析产包括实物分割、折价分割和变价分割三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 关于公房和产权房屋的问题,具体解答如下: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 公租房不能继承不能分割
  • 使用权房不涉及到继承问题,没有权利分割。
    【追问】那如果承租人过世 之后买下产权的话呢
  • 没有产权不可以
    【追问】那如果承租人过世 之后买下产权的话呢
    【回答】那不一定是你可以买
  • 公租房不能继承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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