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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残疾人研究生,在沈阳上学,去年十一月份和襄阳某重工集团面试,双方签了三方协议。其后没有找其他工作。 今年过年时,不小心发生意外,影响正常毕业,要延期下一届才能取得毕业证,导师建议我边工作边写论文,于是我在5月份跟公司联系,说明情况,公司经商议后同意接收,叫我7月中旬报到。 于是我在前几天来到公司报到,公司突然说我是残疾人,无法接收,还说看我残疾份上不追究我违约责任。本来我也想退一步的,今天中午,有公司的人说我面试时是找人代的,是个骗子?我实在气不过,请相关律师给我分析分析: 1 我有没有违约 2 我如果没有违约,我来报到的一切费用怎么算 3 我如果没有违约,我五月份全国助残月找工作的机会以及之后的找工作机会,我应当怎么去维护自己的这些利益? 我真的只要有份工作,可我现在算什么,连领导面都没见着就被T了

其他 2011-07-21 01: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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