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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已提出诉讼离婚,男方现在没有居住在自己的家庭里户籍地,他现在可能到外省去打工了。法院现在不予立案,女方和他分居已经有四年多了也不知道他去了何处。请问后面我怎么才能立案呢?

离婚 2017-10-11 13: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立案的原因呢
    【追问】男方不在户籍地,他人在外地,打工去了。法院说不是他的管辖范围。
  • 你是不是住在你们户口所在地?如果是,你老公不在家里,你可以在你们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不立案是不对的。你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查明原因。
  • 只要有结婚证和男方身份信息,法院应予立案。
  • 您好,为什么不立案?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你是女方吗?
    【追问】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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