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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即有分期买了一台手机,原价是6608元,我首付了3000元,分了24期,每个月要还259元!现在还了15期,259*15=3885,加上来都已经超过了原价!还有9期要还,那算欺骗吗?我该怎么办?还还是不还了?

其他 2017-10-12 09: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一般情况下是要继续偿还的。 贷款、分期付款等按约定是要支付利息或手续费的,如果不超过24%的年利率,都是合法的,超过24-36%部分,已经支付的不能要求发还,未支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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