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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车把一个阿姨刮了一下脚,连快皮都没破,去医院检查什么事没有,就开了个云南白药气雾剂,当天我就给500块钱了,又买东西去看了,说好了今天去交警队结案,又变卦了,说什么她开店关两天门,耽误生意了,你说我应该怎么处理呢???谢谢你了

其他 2017-10-13 16: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根据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划分责任承担,赔偿实际损失
  • 根据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划分责任承担,赔偿实际损失
  • 如果接受不了,你可以拒绝。如果对方不服,让她去法院起诉你吧。到法院是一切都要看证据的。而且这么点小事,估计对方也不会轻易去法院,去了你也不用怕,按照法律规定来呗,你没有多大损失。
    【追问】你好,我现在车子,证件什么的都没扣,不影响我开车,但是对方不去交警队就没给我结案,这样对我车子以后有没有影响???
    【回答】对方不去,跟你没有关系。那是对方不配合交警工作。应该没有影响。交警要问,你就说协商不了,以后可能法院诉讼解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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