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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豫鸿房产托管公司租的房子,我房租已经缴过了,但是房东突然现在来收房呢,说托管公司不给房东房租,这种情况下我作为第三方租客也是受害人,报警或者走法律程序可以解决吗?

其他 2019-08-01 07:4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
  •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维护,维护你方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
  • 1、你在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期间,你的合同相对人是业主,你并没有任何义务免费为业主服务。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并不能免除业主向你缴费的义务。 2、前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中,与你没有任何关系,除非你自己承诺过履行前物业公司未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和业主是否向前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这个和你没有关系。你并不是前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业主之间合同的相对人。 3、本案中你与业主分别是原被告,你可以向业主主张你在履行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费,这个是你可以提出的反诉或者抗辩理由,你可以主张抵消。
  • 承租人一般不可以将租的房子再次出租:
    《办法》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租房。
    申请人擅自转让、转借、出租或者调换所承租住房的;
    改变所承租住房用途的;
    擅自或违法装修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在承租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承租住房的;
    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承租期内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退还房租、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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