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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46岁,8月26日因闹肚子去社区医院就诊,诊断急性肠胃炎,随开处方氨曲南,地塞米松,替硝锉,胃复安滴注。第一瓶替硝锉22分钟滴完,换第二瓶胃复安,滴了一分多钟患者说口渴喝水,陪床家属离开不到一分钟倒水回来看到患者头向后仰,呼吸急促。扔下水杯叫医生,值班医生来做了几下心肺复苏说坏了不行了不行了,家属拨打120急救电话,没来的及人就没了

其他 2017-10-12 15: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社区医院存有明显的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发后是否报案?是否对输液的液体保留?是否进行尸体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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