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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人过世配偶在世,且两名子女中的一人进监狱的情况下,房屋如何进行售卖

综合法律 2022-11-22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房子一般不可以买卖,另一方有权处理其所属份额的房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作为法定第一继承人,有权对其财产进行分割,在其所属份额内依法享有处置房产的权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夫妻一方去世想要卖房产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该财产属于在世的一方所有,那么房子可以任意处置。
    二、如果该财产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去世的一方占有该房产的份额,那么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者部份份额就需要先进行财产继承。
    1、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都由配偶继承时,那么活着的一方继承后也有权支配房产进行处置。
    2、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有其它人(如:去世方的子女、父母)继承时,则房屋出售需其它继承人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如下: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公证,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之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由所有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过户,再基于债权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其继承人配合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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