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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判给女方,主贷人也是女方,现在申请强制执行房产变更,房贷没有还清,法院下了强制执行通知,房管所给办理吗,我问法院执行厅了他们说改变更得变更,该还房贷还房贷,意思就是没有还清贷款也能变更,真的是这样吗?,又有的说没还清房贷,房管所不给办,到底是怎么回事,求准确答案,急急急

离婚 2019-10-17 06:2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起诉解决的。
    【追问】现在已经不用起诉了,强制执行也下来了,下个礼拜执行,我因为没还清贷款,怕到时候执行不了,房管所不给办理变更
    【回答】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 你好,搜集证据,可以起诉解决
  • 法院处理方式侵害贷款人权益
    【追问】法院帮助主贷方办理房产变更,为什么是侵害主贷人的权益,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 离婚协议并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不符合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 1、申请强制执行是启动执行程序的首要条件;2、法院在接受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并立案后,执行庭有权针对申请人的诉求了解对方的一些财产情况或是执行过程中一系列可能存在的和解建议,这时候有的法官也会采取进行笔录的方式。3、执行庭在对被执行人,也有必要进行相关的询问,了解被执行人的一年内的财产情况及目前的财产情况,以及了解实现执行请求的可能性,这时候也是需要进行笔录的。4、笔录是法官进行相关工作的必要记录,属正常工作范围。
  •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受理咨执行申请,即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惩处举措。执行通知书先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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