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爱人所在A公司经营不善,拖欠数月工资。A公司把其他员工都辞退了,因为我爱人是孕妇,故A公司也不说辞退,就是不发工资,却把其他辞退的员工工资补齐。A公司并未申请破产。 A公司的股东为B公司(B为一家大公司),在A公司经营后期,公司全员搬到B公司的办公地点上班,因A公司领导已先行辞退,故后期一直是B公司人员在管理A公司的日常运作和管理等工作,包括辞退员工等等,均是B公司人员出面。 在仲裁期间,已发送通告,并有人接收。递交证据时,A公司无人前往递交证据。 我想问一下,如果仲裁判决后,A公司已无员工和领导,我们该去找谁来履行判决?这钱还能否要回呢?生养孩子需要用钱的,希望能给指个方向。谢谢。

仲裁 2011-07-20 2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