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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7年2月12日在河北省XX县出了一个交通事故,对方于3月1日向法院对我车辆(全险)提出保全,保全金额四万,因当时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六月九号凑够四万去取车时,停车场管我要1900元(每天要20元),因当时没有那么多钱给了1200元把车开出来了,没给我发票,请问停车场收费合理吗?我能要回我的停车费吗?

其他 2017-10-14 16: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想上级部门反映,理论上不允许收费,但各地方规定不同,执行也不同,所以可能要不会来。
    【追问】非常感谢您的回信,我要不回来不重要,我就是想问问去哪里反应,省得以后在发生我这种情况,人家出了车祸就够闹心的了,还要被他们敲诈。
    【回答】哈哈,不合理的事情多了,你只是看到才知道不合理,老百姓是无法扭转这些不合理,不正当执法现象的。这就是中国基层执法环境的现状。
  • 收费价格还是合理的。
    【追问】谢谢您的回答!国家不是有给停车场拨款吗?怎么还要收我的停车费,我还想问您下,在处理我的交通事故中,我出了起诉费,鉴定费,车辆保全费,我有全险这些钱应该我出吗?
    【回答】这些费用保险一般是不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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