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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2借钱给别人有效期一年。当时借条上只写了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不知地方住哪事隔四五年了也没见他还钱怎样才找到对方

其他 2017-10-14 15: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 现在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力度挺大的,其实不起诉你只有两年的诉讼时效保障,过了这两年你再起诉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如果你起诉了,拿着法院胜诉的判决书就不会受两年诉讼时效的约束了。
  • 原则上是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到省公民信息局调取公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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