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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多幼儿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踩骨折,需要在家卧床休养一个月时间,幼儿园只付了医药费,那请问我们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该找谁付?谢谢!

其他 2017-10-16 09: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幼儿园以及踩伤这位幼儿的小朋友的法定监护人都是有赔偿责任的,你可以与他们积极协商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费用,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可以向幼儿园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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