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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儿因与人发生口角,被人用拳头击打右眼,现在医院住院,但医生说右眼保不住了,将要失明。请问我怎样主张自己的权益呢?对方只付了五千元钱药费,请问老师我怎么办呢??

其他 2017-10-13 19: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 您好, 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是否构成残疾及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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