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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房产男方婚前所有,男方89年离婚,94年复婚,96年又离婚,房子产权证下发是2002年,但在网上查是96年的。2008年再婚,现想离婚协议把房子判给再婚妻子,需如何办理,大约费用多少,谢谢

离婚 2020-05-28 13: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由男方或者女方写一份声明书,然后共同到公证处去公证。   也可以凭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办理过户手续。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双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以及住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析产过户住房给一方,如果对方拒绝,你可以凭离婚协议起诉维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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