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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有个事情要向你请教下下:案例,王妈妈有一儿一女,30年前离婚后,儿子判给丈夫,女儿判给她自己(女儿现是精神病患者,有吸毒史)。2002年再婚,13年分居,婚姻承续,现王妈妈于再婚前有一套小房产,现面临拆迁,(精神病女儿要求王妈妈把赔偿金分给她),咨询问题1.再婚配偶有房产分割权吗?2.女儿享有拆迁赔偿金的分割权吗?3.儿子可否同时享有。谢谢[微笑]

离婚 2017-10-17 13: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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