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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2月23号进的单位,一直没签合同,现在单位要我们补签合同,然后我又想离职想12月走,单位想让我签合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其他 2017-10-15 17: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与您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1】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与您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您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追问】那如果我签了固定合同期限一年的,2017年1月1到12月31.试用期为3个月,实际单位5月开始为我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发放时间是3月开始发放,这个是不是属于假合同
    【回答】如果合同是你本人签字,那么属于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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