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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私人企业的员工,在企业里工作了一年半,签订了4年的劳动合同。合同里明确说明了工作岗位。但由于工作安排的不合理,拒绝服从。到第2天,企业没经过和我协商,就单方面向我发出了一张《员工岗位调整通知书》调我到分厂当门卫。我可以拒绝么?如果企业不同意,我还能回到原来岗位么?还有,如果我去劳动局,我能得属于我自己的权益么? 谢谢!

其他 2011-07-22 10: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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