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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顶漏,下雨房顶漏水漏水,,房管局提出用公共维修金修,物业让我去业主家签字同意,喔没有全签上,业主需要物业出面才签,请问物业有没有这个责任服务?

其他 2017-10-19 17: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积极协商,物业有这个责任。业主也可以寻找物业公司来协商解决问题。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应该根据存在的问题,寻找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果业主和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针对房屋质量问题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业主可以有两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通过走司法程序,二是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如果业主对建筑质监部门协调处理问题的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建设局反映情况,由建设局相关部门再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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