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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半年,涨了一倍,现在后悔了。怎么办?已经收了房款,但是没有过户。是安置房。手续在对方手里。

其他 2017-10-19 20: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房子属于不动产,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和相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规定,房产的归属以房产证上面的归属为准,尚未过户房屋所有尚未转移,至于情势变更原则适用条件是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完毕前发生不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实际交付,合同实际履行完毕,登记只是对抗效力,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具体建议咨询律师。
  • 你好,可以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
  • 你好:看手续了
  • 一是看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二是按照合同约定看对方是否有违约情形。
    【追问】对方已经交了房款肯定是没有位了。
  • 你好,这个你要找到对方违约的地方。否则没有理由去解除合同。
    【追问】您的意思是,无法解除合同了,因为正常情况下,买家是不可能违约的。
    【回答】可以解除,但是一般解除合同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卖家有违约的地方,你当然可以解除,如果没有,诚实信用是交易的一般原则,合同既然签订了,就要严格遵守。
  • 如果不符合买卖的条件,合同是无效的,具体你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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