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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老公去焦化厂打工,在地九天的下午户外作业,外面下着雪,不下心从两米高处掉下,右小腿踝骨粉碎性骨折算工伤吗?

其他 2017-10-20 09: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不是故意的,都能按照工伤事故得到赔偿。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在补偿工伤职工时不追究受害人责任,都应依法得到赔偿。 只有有一些行为的才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所以,你应该赶快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事故是有有效期的,公司一个月、个人一年。区别在于,公司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认定的,认定之后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过一个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认定之后医疗费由公司自己承担。 认定之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申请工伤赔偿。
  •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 工伤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工伤金额需要依据工伤等级和缴费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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