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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丈夫结婚一年半,有一个女儿,由于感情不合想离婚,结婚时要了15万彩礼,需要退还吗

离婚 2017-10-23 15: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彩礼是可以不退的。
  • 不需要退还。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不需要退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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