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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扣强制报废,还能保留车牌吗

其他 2018-05-20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车。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包括: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 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 公益事业 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 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关键是车辆是不是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如果不是则无法执行,如果是,则法院也须履行扣押、拍卖等相关手续。
    1、继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
    3、关键是房产、车辆是不是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继续积极向法院提供有关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线索。
    4、如果你查实该车辆是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执行庭又不积极执行的,你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要求督促下级法院执行。
    你只看到对方有车,这车是否是他本人名下的财产还是个疑问,你就是报警,公安又能如何处理?公安是无权扣押的。你可以向法院提供该财产线索,让法院去查实相关情况,并督促其采取相应的措施。
  • 先协商处理,协商不了的,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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