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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之前,他家人借钱给他办的工作,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19-12-23 21: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属于共同债务的
  • 您好!
    1、只要夫妻借钱一方是将借的钱用于日常生活、生产或家庭等方面,这个钱就应该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 1、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负债的,给付人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可以主张返还。即便不主张返还,该债务依法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购买该财产所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虽然问题所涉及的情形并非购买财产,但是毕竟彩礼系借款而来,且借款而来的彩礼给付于女方,因此基于该事实,参照上述司法解释,婚前借款而来的彩礼,给付至女方,离婚时,即便男方不以生活困难主张返还,该价款依法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方显法律公平,如果女方归还彩礼,则不必承担共同清偿该债务的责任。2、一方婚前借款购买的财产,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购买该财产所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8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10条
  • 您好,这个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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