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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实习生(已经上过意外险)在上班时间内发生意外导致右脚第一趾骨末节基底部骨折,现在在单位养伤,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工伤期是多久?单位需支付多长时间的全部工资?过了工伤期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其他 2017-11-21 15: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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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 你好,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
  • 停工留薪期要和伤残报告一起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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