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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房给别人,收到首付,已办理过户双关手续,对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出了同贷书,但一直未能放款,买卖合同双方在备注中约定在签约之日起五个月内要结淸房款包括贷款部份。现已过期两个月,但对方说不关他事是银行的问题。问:我可以当他违约收回房子吗?那个首付可以当违约金吗?

银行 2017-10-24 15: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何约定的。
    【追问】原文,备注: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若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甲方如未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含银行贷款部份),则乙方需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另外在合同里是同意他办理按揭付款的。
  • 你好,一般来说可能会比较困难。
  • 你好,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追问】原文,备注: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若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甲方如未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含银行贷款部份),则乙方需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
    【回答】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逾期支付构成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如果他拖着不付款给我,我要回房子机会大吗?
    【回答】可以向法院起诉,详情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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