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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丈夫结婚时是和婆婆一起住的平房,后来拆迁了要了两套房,其中有一个房是写我丈夫的名字,我俩现在要离婚,写我丈夫名字的那个房和我有关系吗,我可以平分吗

离婚 2017-10-24 20: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追问】京益律师你好,感谢你为我解答,我们这个房我说一人一半他不给,他说给我5万块钱我不同意,我想起诉他,我不懂起诉他应该走怎样的程序,我是得找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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