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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今年年初被收购,我的合同在今年11月底到期,现在新公司给我两个选择,签订新合同(新合同待遇没有原合同好)或者拿赔偿金n。我想问下,如果在合同到期前30天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的话,我能否要求公司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公司收购 2017-10-25 21: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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