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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跟对方发生纠纷,先动手打人,(打人之前他手里有一把剪刀,后来被别人扔掉),在打架的过程中对方拿出一把匕首捅了我哥的背部,且穷追不舍要继续拿刀伤人,我哥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拿了一把自行车的软所打了对方的头部,对方逃走,次日下午对方投案自首,但是我哥的肺捅破了,差3厘米捅到心脏和大动脉,现在法医鉴定为重伤,确定达到伤残等级,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呢? 公安机关又会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1-07-24 21: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方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可能要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方构不成轻伤的话,你哥哥不需要被判刑。
  • 故意伤害。因为---穷追不舍要继续拿刀伤人,这个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了。
  • 故意伤害罪,你们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如有需要本人可以提供法律服务。
  • 1、一般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刑,受害方有过错的法院量刑时会考虑从轻;2、一般受害方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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