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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一个女性朋友婚后不和一直和丈夫分居近四年且未联系,期间不慎把结婚证丢失,如今新谈一段感情,并已有身孕,想去找丈夫离婚,怕丈夫不同意,我请问该女子该怎样才能离婚,若男子不同意的话,女方不掌握男方家里房产等信息,也不想要财产,只要离婚,该要如何申诉?

离婚 2017-10-28 13:0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建议尽快通过诉讼来离婚。避免造成重婚。进一步咨询可以电话
  • 首先要补办结婚证后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 你好,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
  • 女方目前已怀孕,表明女方有婚姻过错。想让男方尽快离婚,只能提起诉讼
  • 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 首先要补办结婚证后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欢迎详询!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
  • 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 你好,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要走诉讼途径的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感情破裂,对方不同意离婚,委托律师诉讼离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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