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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结婚,户口没迁过来,可不可以在男方这边交合作医疗

离婚 2020-05-19 18:3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应该是不可以的,您可以去社保部门问问。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 你好,建议你咨询卫生局,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 结婚了农村合作医疗可以不转。只要户口本的地址和身份证的地址是一样的就行了,农合都是年底11月的时候开始征收费用的,在这个时候迁移对方的户口到你家的户口本, 然后在你家这边购买农合就可以了,第二年农合就自动到你家了。迁移过后如果需要住院用到农合的话可能还要办理新的身份证,这样更稳妥一点。
  • 办理结婚登记不能没有户口本。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结婚跟迁户没有必然的关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 你好,一般不可以把,建议你咨询相关部门。
  • 您好,建议您咨询卫生局。
  • 你好,一般不可以把,建议你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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