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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公司(劳务外包公司)签订3年合同,未到期,但公司与用人单位外包合同到期,现将劳动者对接到另一劳务外包公司签合同,合同内容未标注工资标准,且有3个月实习期,实习期工资按80%发放请问公司是否违法

其他 2017-10-27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原公司将劳动者对接到另一劳务外包公司,而工作年限不持续计算的话,那么原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与另一劳动外包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如果工作年限持续计算,那么新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否则是违法的。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我详谈。
  • 实习期间按80%发工资这个没有问题。
  • 公司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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