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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商品房已经八年了没有办房屋权属登记,我是贷款买的,现在才知道要办这个登记。

其他 2018-05-01 07:1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类型用地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 房屋产权年限从批地之日算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 4 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 您好,就是去房管局办理登记,不动产权证。这个是用来证明房子是您的最大保障。可以去房管局办理就好,但是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因为开发商那边手续不齐无法办理的情况。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违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初始登记应是开发商办理,之后你再提供资料申请办理房产证.因开发商的原因超过交房一年未办理产权证的,购房者可以申请解除合同!
  • 您好,房屋权属登记就是房屋产权登记,是用来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方便的话请来电详谈,希望能够帮到您。
  • 您好!就是要办理房产证也就是不动产权证。建议您去当地不动产部门办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您好,建议您抓紧时间办理。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集体土地上的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拔、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县官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座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  (三)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 你好,可到房屋产权管理所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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