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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爱人于10月2日由我们某某人民医院转到某某大学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住院3天。因检查结果没有问题。判断为精神病患者于10月4日转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东院精神科。完善所有检查没有问题。10月7日早上突然持续抽搐病情加重。马上转入东院lCU重症监护室。晚上完善所有检查。还是说没问题。高度怀疑自免性脑炎。检查结果需要一个礼拜才出来。医生建议我们买人血丙种球蛋白冲击治疗。治疗3天由于病情没有好转我们家人商量。21号转到某某同济医院。由于双休住重症监护室2天。于23号转入神经内科普通病房。24日上午磁共振磁共振检查出来颅内严重感染。左侧大脑感染严重肿的压迫小脑导致我爱人右侧手脚不能动。不能言语。我想问下 大学人民医院由于检查和医生光靠判断让我爱人住院20天没找出病因。耽误时间导致我爱人病情加重。 大学人民医院有必要对我们负责吗?

其他 2017-10-28 1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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