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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得了泌尿系统感染,在北京朝阳望京医院内科看了病(内科王泽民医生),做了血尿常规化验,王医生说是泌尿系统感染,然后什么也没问,开了两种药给我,吃了一个星期一点效果也没有,4月4日感觉病情稍有严重,再次来到望京医院,王泽民医生当日不上班,由另一医生杨霖重新诊,重做了化验,然后开了三天的药,打三天点滴,4日打了点滴后病情明显好转。 请问:此种情况能否找王泽民医生给个合理的解释或者要求其赔偿?

其他 2009-04-07 10: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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