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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一个手机分期两个月没还款他们给我发个短信短信内容***,通过某某分期办理的贷款已严重逾期,经多次催收,仍拒不还款,且蓄意逃避,联络困难,有非法占有之故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六十六条,出借人有权将你的报案资料移交至公安司法机关刑事立案,并附带民事诉讼,以追回欠款。一个私人的电话号码发给我的。

刑事辩护 2017-10-28 08: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和分期办理贷款业务公司相关人员联系,情况是否属实,经过二次催收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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