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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6人,爸妈妹我妻孩共6人,2003年村里分给每个人旱田8分地,分菜田8分,旱田4亩8分,菜田4亩8分,2004年至2006年间全是爸妈种植,2007年妹妹种旱田的4亩8分地,我家3口人种菜田4亩8分地,爸妈没种地,2017年今年征地修桥占了我家的旱田,征地政策只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归谁,爸是户主今年去逝了

征地补偿 2017-10-29 11: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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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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