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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试用期,没有签署任何合同,做了十多天了,提前六天提出离职申请,就是二十四号提出辞职申请,人事把离职申请书也给我了,可是昨天三十号了,给他签名说做完三十一号就走了,可是他不批,说要招到人才能放我走,如果我坚持要走,公司应不应该发我应得的工资给我呢

其他 2017-10-31 14: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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