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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开始上班,上到9月30日。其中单休4天实际发放工资1800元,与合同所签差距较大(合同标注:试用期底薪5000元,工资组成部分:基本工资1500元+岗位工资500元+福利250元+补贴250元+考核2500元)工作期间只有人找本人确认考勤签字,无任何其他考核。想咨询下具体应该怎么算,差额部分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补回!谢谢,(试用期合同无五险一金)

其他 2017-10-31 13: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看公司的具体规定,建议您先与公司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具体情况需要您来电详细咨询,我将为您具体分析,来电免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同时您需要证据证明您所主张的事实,对于证据这块儿不懂的可以来电说明事情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帮您详细分析指导一下。
  • 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公司扣工资需要提供证据,您就需要结合对方证据来推翻。
  • 您好,最好可以和单位协商下。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 你好,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同时也可以主张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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