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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男友骚扰我好几个月了,总是去我家附近堵我,去我上班的地方找我,给我打电话发信息,我经常感觉有人跟踪我,非常害怕他会伤害我,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4-22 03: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受到骚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但是,一般需要你来提供证据。
    再者,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你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 受到手机骚扰,情况严重的,可以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其次你还可以自助,象其它网友说的那样安装拦截与防御软件。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你好。及时报警。
  • 你好。及时报警。
    【追问】他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啊?
    【回答】你好。依据治安处罚法。扰乱社会治安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行政拘留,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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