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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放,已报警,当时因为不懂,没有到交警队处理,交警队也沒有通知,现在有两个月了,责任认定书还能拿到吗

其他 2020-02-26 15: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若交警受理,则会根据责任来确定事故双方的赔偿数额。
  • 交警队事故科处理事故一般有以下步骤。
      1、受理报案。当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队事故科报案。交警队事故科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
      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2、交警队事故科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3、交警队事故科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交警队事故科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队事故科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一般交通事故,至此会处理完毕。但对于不同意调节或调节不成功的,要进行法院裁决。
      4、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到交警队问一下吧,如果交警也没到场的话,估计很难作出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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