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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丈夫于2001年2月11日登记,他于2001年2月14日成立股份公司,我不知道情况下,他把公司股份40%写给他弟弟,实际签名都是他自己,于2003年他把股份40%又转给我,签名又是他自己,现在他要离婚,他叫他弟弟起诉我跟他,返还股权,我该怎没办,这10年来辛苦经营公司,现在他叫了几个打手在厂里,我家门都进不去,身无分文

争议解决 2011-07-26 17: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关键是丈夫转给你的证据有吗?
  • 你好!委托律师诉讼离婚,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男方弟弟的诉讼也需积极应诉答辩。有需要,可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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