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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中村拆迁房如果购买!除了签合同,还应注意什么才有保障!后期甲方反悔,不给房子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0-03-11 15: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签合同时要注意要求对方共有人签字,对方往往以自己没有处分权而主张合同无效。甲方反悔不给房子可以诉讼维权,但前提是你签的合同是有效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见证的。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签合同注意以下内容:首先是拆迁补偿款问题。对于拆迁补偿款,拆迁方往往不会不给。但是,被拆迁者们依然要注意拆迁方的动向,防止拆迁方因为宣告破产而拒绝打款,同时还要关注拆迁补偿款的付款方到底是谁。
      其次是房屋的质量问题。我国的房屋使用权一般是70年,但房屋的建筑寿命却大多只有50年。一般的房屋往往会存在质量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拿到安置房的房主们可以在经济环境相对较好的时候将房子卖出,如果房子并没有建好或者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也可以先与购房者商定好后签好合同就可以了。
      然后是逾期交房和房屋的面积问题。逾期交房可以通过对拆迁项目的实现评估等方式解决。而房屋的面积问题则需要被拆迁者自己注意。拆迁方往往会在合同签订时约定房屋面积一旦超过一定标准会要求被拆迁者补差价,最后常常要被拆迁者安市场价格补上多余的面积,一旦逾期付款,开发商就要求退款,造成被拆迁者无房可住的局面。而且,这种情况大多已经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间,被拆迁者想要维权往往为时过晚。
  • 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房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事项达成的协议。房屋拆迁合同是双务合同,拆迁人负责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则应按约定迁出拆迁地。与其他合同相比,房屋拆迁合同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计划性、综合性和当事人的特定性。
    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迁建计划和用地文件是房屋拆迁合同的前提和依据。房屋拆迁合同的综合性是指,房屋拆迁合同中不但详细规定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拆除,而且详细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生产、生活的妥善安排、安置。房屋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在城镇,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农村,被拆迁人是被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 城中村改造补偿项目包括:
    1、宅基地置换。依各地政策不同,有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以及二者结合三种补偿方式。
    2、拆迁安置费用补偿。选择回迁安置的村民,在回迁之前的这段时间里的生活、居住成本,有权利要求获得补偿。按照2011年的标准来看,临时安置费用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计算,计算两次,者是2011年的标准,选择生活水平更高了,各地应该有适当的上调。
    3、房屋及附属物、装修损失赔偿。这个法律上没有具体的数额规定,一般由评估机构评估房屋造价及其他损失,可争取和操作的空间是最大的。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部分补偿主要是针对区域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拆迁期间因为无法生产经营产生的损失的赔偿。
    5、拆迁奖励及其他补偿。这部分补偿主要是拆迁方用来鼓励村民及早签订协议搬迁而提供的,不同项目数额不一。
  • 注意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避免对方随意违约、涨价,如果对方不给,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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