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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岁的男人打了六十多岁的老人,我们不同意调解,可以要求派出所按治安处罚条例将人拘留吗?

调解 2017-11-13 10: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也就是大家说的‘案底’。但这种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无权查询这些资料。所以一般不会影响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务员。
  • 要看打的程度,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予以处罚。
    【追问】老人没有外伤,但引发了高血压,心脏病,以前都没有这些病,现在人在医院,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打人者扬言不会出医药费,派出所有权力让其先付些医药费吗?我们应怎样解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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