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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赫章县发改局一职工,我于2011年6月6日驾驶我单位贵F09477马自达车前往我县兴发乡去检查工作回来,到距我县白果镇原河口收费站500米时因紧急避险而与对面行驶过来的1辆二轮摩托车和1辆面包车相撞,二轮摩托车为无牌、无照摩托,而且摩托车驾驶员无驾驶证,摩托车属严重超载(连同摩托车驾驶员一起共3人),摩托车上3人均受伤(其中驾驶员和另1名人员为管理体系,1名乘座人员为轻伤),当时经当地交警和保险公司出了现场,我又按交警的吩咐将受伤人员进行了医治,轻伤都已治好出院交协商处理好了,两名重伤人员已基本恢复,摩托车驾驶员的父亲同意其出院并要求进行私下协商处理,他家要求我赔偿60000元钱给他家(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而我只能赔偿他20000元,所以未协商好,他家便要求进行法律程序处理,我想请律师帮忙核算我最多只能赔偿他家多少钱,我想请律师帮忙打这个官司。请回复

仲裁 2011-07-26 15: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而且你这个单位可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你的责任可能很轻,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 具体赔多少要看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和他们的伤残情况,如果事故认定你没有责任不用赔偿。因你提供的材料太少无法给你较明确的答复,建议当面或者电话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果需要帮忙,你可以与我联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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