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朋友贷款,资料里写朋友联系号码是我的,借款公司打电话问我认不认识这个人,要是他没钱还,我要不要负责?

刑事辩护 2017-11-08 18: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看联系人是什么性质的,如果仅仅是贷款联系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若是担保人就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衡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