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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与2015年7月21日全款买了一套合同面积为33.08平米商铺,2017年7月31日通知交房时实测面积为42.61平米,多出9.53平米,超出合同的28.8%,开发商要求按实测面积补款。开发商说是有关部门设计变更造成的,我去房管局问了,工作人员回复说在工程完工侧量时才知道原因是施工中将商铺一侧的阀门间取消使面积增大。合同补充协议中写到按实测面积多退少补,我不想退房,能坚持按国家规定的3%补款吗?开发商不同意情况下通过法律找律师代理的话,我能否胜诉?

其他 2017-11-09 22: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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