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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问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离婚 2020-09-04 23:2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 二、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而到法院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判决的,原离婚协议即失去了效力。
  • 你好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注意事项1.警惕对方利用你离婚心切的心理。你的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中写的是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当你办妥了离婚手续,找对方分割财产时,会发现对方在装傻,不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了吗,还分啥呢?
    建议:在协议中列清各项财产,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2.警惕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你发现对方大大方方地答应将共同居住的房产归你所有。可是你想得到他实际在别处还有好几套房子,银行里面还有巨额存款呢?你认为分到房子了,心里乐开了花,实际上你少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价值超过好几套房子。
    建议:通过婚姻调查,查清对方的财产或者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3.警惕对方拒绝迁移户口。办妥离婚手续后,按理说对方应该及时将户口迁出。可是你会发现当你联系对方,要求对方迁户时,对方要么不接你的手机,要么说没有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的司法实践,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强行责令对方迁移户口的诉讼请求。
    建议:约定迁移户口的时间,逾期或拒绝协助过户的,应付较大的一笔违约金。
  • 离婚协议生效条件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 到民政局办理有法律效力
  • 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书生效
  • 你好,离婚协议生效条件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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